“永远在爱与痛的边缘,应该怎麽决定挑选?”
天后王菲这句歌词,唱出了我们多少客户的纠结——电子合同好处千千万,客户依然不敢贸然上:一旦遇到纠纷,电子合同能当证据使用么?咋举证?法院认可么?举证成本会不会比纸质合同高?
为用户提供无需自证的电子合同服务,没有后顾之忧,一签通来给您解答: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但如果仅在电子合同签署系统中对电子合同进行备份,因合同一方可以操控电子合同签署系统,在纠纷发生后,合同另一方很可能就以此为由,对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质疑,容易影响对电子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效力的认定。
根据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除有相反证据,电子数据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通过这些第三方机构规范和严谨的存证出证报告,可以为法官提供清晰、准确地判别电子数据证明力的评判标准。也就是说,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电子信息的记录予以保存和证实,才能够使电子合同与其他书面形式一样真正发挥证据的作用。
1)原文+摘要;
2)日志+摘要;
3)摘要(原文);
一签通的数据存证服务支持平台数据自动存证和手动上传数据两种存证方式。
方式二:自动存证。企业信息系统或互联网平台通过本地部署一签通存证服务中间件,能够支持用户大量数据进行存证,节省高频调用接口和等待服务响应的时间,并由存证服务中间件将要存证的数据进行自动上传处理。
针对“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电子合同的完整证据链,一签通电子数据出证报告采用了电子签名技术的电子数据的验证流程:
1)原文认证:验证提交的电子数据原文,进而可以验证电子数据是否被篡改,签署人所使用的数字证书是否为合法第三方签发,实现对“签名未改、原文未改”的验证。
2)证书认证:根据上一步获取的签署人数字证书信息将签署人数字证书提交 CA 机构或者其代理机构进行认证,以确定签署所用的数字证书确实是该机构通过合法渠道签发的,确认签署方的真实身份验证。
3)意愿认证:根据签署所用数字证书搜索到能够体现该数字证书申请意愿和签署意愿的实名认证方式,实现真实签署意愿的验证。
4)行为审计:列出该签署人与本次签署相关联的所有系统操作日志,包括数字证书申请日志、与本次签署相关联的系统登录日志、本次签署日志等,作为补充认证,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力。
实践中,可靠的第三方存证平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报告都已为法院所采纳。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可以确认中立第三方平台数据真实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一签通已在线对接多家仲裁机构、公证机关和司法鉴定中心,经保全的电子数据可在线获得司法证明,发生纠纷时,一键获得申请取证、固证及出证、在线仲裁等法律服务,大大降低时间成本、取证成本等,提升证据的证明力。
2018年11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将原告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电子合同作为判决的决定性证据,一纸判决书宣布了中联重科胜诉。
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11日,原告中联重科与被告张某等签订融资租赁电子合同,但在还款时,当事双方出现争议纠纷,被告方拒绝还款。随后,中联重科提交了电子合同服务商韦德体育平台官网出具的《一签通电子文件验证报告》,验证签章有效且文档自完成电子签章后内容完整未被篡改,证据经法院审查后予以认定,最终判决被告方依法偿还相应债务。